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五章 优待和奖励第四十二条有效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按照规定享受现役军人有关待遇保障,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义务兵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结合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在全社会营造拥军优属的氛围。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