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五章 优待和奖励第四十一条有效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