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组织城市绿化,严格管理城市绿地,杜绝侵占城市绿地行为。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