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城市绿地管护单位未在植物死亡后及时清理,在第一个绿化季节进行补植更新的,由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理、补植;逾期仍未补植更新的,处应补植更新植物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