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招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各类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购房补贴、岗位补贴、项目配套经费等激励待遇。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设人才公寓,多形式筹集房源,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自治县设立人才培养工作站、博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自治县应当根据情况给予财政资助。

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