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保护第十四条有效温泉资源开采单位应当遵守取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等措施,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降低用水消耗。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