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第四章 人文环境第三十一条有效学校周边的文具店、玩具店、便利店、超市等场所销售的文具、玩具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销售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内容的文具、玩具。禁止向学生提供手机或者其他游戏设备出租、寄存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经营者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