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红十字会条例/第三章 支持与保障第十五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将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从彩票公益金中适当安排资金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以及其他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