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等部门和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统筹推进通用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传统数据中心优化升级改造,优化绿电协同供应机制,建设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络,推动算力、数据、算法融合应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