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开发区产业发展的统筹指导,坚持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发展方向,根据功能区定位、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合理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开发区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立足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巩固延伸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科学布局未来产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