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可以自主确定本单位岗位设置。

鼓励开发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实行人员聘用制、竞争上岗制,支持开发区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流动。推进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政策规定、发展实际的薪酬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