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主城区范围内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区域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延伸覆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修复,规范农房建设和管理,保持山体周边的视线通透。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