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对在征兵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