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第六章 应急救援第四十四条有效电梯管理单位收到乘用人求助信号或者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调度指令后,应当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并做好警戒工作,控制电梯操作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收到乘用人求助信号、电梯管理单位通知或者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调度指令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应急救援结束后,电梯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及时向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反馈相关情况。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