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第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选型、配置电梯。建设单位修建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建筑设计规范、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满足通风、温度、防水、隔声、消防、应急救援、无障碍通行等要求,确保电梯相关工程质量和安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