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管理、保护位于本活动场所或者由本活动场所管理的文物,防止文物损毁、丢失或者非法侵占,并接受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