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以通行。邮政企业的运邮专用车辆运递邮件和快递企业快件运输专用车辆运递快件时,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停车。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