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结果,应当如实报告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并及时提供给石家河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