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运行和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利用水利工程有偿供水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水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