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因防汛、抗旱、水利工程险情、维持生产生活等需要应急调度水资源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者水利工程所有者、经营者应当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