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网格和网格员第十二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建立网络工作平台等线上线下方式依法公布网格基本信息。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