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法治乡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乡村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平安建设等活动,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