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守国家秘密条例/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二十四条有效机关、单位应当对信息汇聚、关联后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防范信息泄露。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关、单位信息汇聚、关联后保密工作的指导。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