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机关、单位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外包的,应当严格审查运行维护单位的保密资质,界定服务外包业务范围,与运行维护单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并及时告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