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确需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应当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