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跨越、穿越农村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