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资金筹措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程序加强管理,并按照国库支付制度及时拨付。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