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化规划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农村公路两侧的绿化,实行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