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