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330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确需跨越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跨越安全距离。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