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第二章 用电人权益保护第二十条有效用电人投资建设的用电设施建成投入运行后,有权选择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