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第二章 用电人权益保护第十八条有效用电人对其投资建设的用电设施享有产权,任何人不得侵占、破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