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优化政务服务第五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不得违反规定通过财政奖补与税收优惠、提供土地优惠、过度配置资源、举债或者提供担保等方式进行招商引资。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机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