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支持在干线运输、园区短驳、陆港场站等区域,统筹布局建设智能网联重型载货汽车充换电站,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停车场以及符合条件的存量建设用地改建、增建充换电站。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