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支持在干线运输、园区短驳、陆港场站等区域,统筹布局建设智能网联重型载货汽车充换电站,利用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停车场以及符合条件的存量建设用地改建、增建充换电站。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