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就业服务和监管第四十九条有效建立健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会、调解组织等,应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