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就业服务和监管第四十三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依法给予优先优待;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自愿选择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