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市场化就业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创业项目征集、评估、推介制度,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定期发布创业项目信息,推动创业人员与创业项目有效对接。支持开展创新创业赛事以及各项公益活动,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发挥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