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省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作为长期战略。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民营经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