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利用游艇从事休闲渔业、捕捞、养殖辅助等活动的,由海事、海洋发展和渔业、公安、海警等部门和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