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管理第四十条有效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对违反浮山和太平山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执法协调联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设置浮山和太平山公园警务站,合理配备警力,加强治安巡查。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