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严格保护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内的水资源、水环境。除因保护管理需要外,不得利用工程措施取水,不得采挖泉井。禁止以商业为目的的取水行为。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