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建立资源档案,按照规定在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或者生长地设置保护设施、保护标志,开展疫源疫病防治,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