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毁坏、拆除或者擅自移动牛河梁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标志和界桩的,由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