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在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范围内开展参观游览、拍摄影视作品、举办大型活动以及开展文化旅游服务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文物和环境安全,并接受管理机构的引导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