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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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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

第十六条

有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鼓励使用国家和省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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