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城区河道水域应当保持清洁,防止污染,河道沿岸应设置垃圾箱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并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更新,保持整洁、完好。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