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统筹开放与发展、改革、创新、安全的关系,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