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汉阴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文化和旅游广电、文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与凤堰梯田保护利用有关的工作。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