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市12345热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热线工作情况和承办单位办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