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除110、119、120、122等服务热线处理事项外,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紧急事项的诉求,接线人员应当先行向相关单位电话预警,再派发诉求工单,承办单位应当快速妥善处置。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